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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公办幼儿园报名须知

幼儿园课程是实现幼儿教育目标的手段,是实现幼儿全面发展的中介,因此,幼儿园课程应以实现幼儿在身体、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的和谐发展为目标,要具有全面性。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南沙公办幼儿园报名须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沙公办幼儿园报名须知

招生对象】

1、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2、其中: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南沙区户籍以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资格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幼儿;大湾区南沙人才卡持卡人的适龄子女入园按相关规定办理。

【招生方式】

(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90%。其中,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若90%的学位无法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需继续招收,直至达100%;若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数量超过该园100%招生计划数,则由该园通过摇珠等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分配。

(二)镇街公办幼儿园及村集体公办性质幼儿园

由各镇街、村集体参照市、区相关规定制定本镇街、村集体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细则,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三)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幼儿园制定,经属地镇街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

【招生公告

区教育局将本区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办园性质、幼儿园地址、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等信息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网站和“南沙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各园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本园公告栏、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招生人数、班数、新生年龄及收费项目、标准等情况。

(二)镇街公办幼儿园及村集体公办性质幼儿园

由各镇街制定,并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本镇街或幼儿园公告栏、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三)民办幼儿园

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本园公告栏、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