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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维修服务网点规范化管理思考论文

1农机维修服务网点现状

农机维修服务网点规范化管理思考论文

截至2013年底,平凉市七县(区)农机经营总收入56173.61万元,农机总动力135.9万kW,拖拉机拥有量26517台,配套农机具32576台(部),共有农机维修网点590个,农机维修从业人员756人。其中,一级维修网点18个,占总维修网点总数的3%,从业人员20人,二级维修网点63个,占10%,从业人员66人,三级维修网点361个、从业人员达528人。专业维修网点124个,专业技术维修人员124人。全年农机维修量达112361台(次),维修服务收入达6683.56万元,个人维修服务所得在0.93~11万元不等。有572家维修网点取得了工商部门颁发的《农机维修行政许可证》,占总维修网点数的97%,职业资格证持证率达到100%,《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持证率达到96%。“三证”齐全从业资格持证率达到92%。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基础设施差,维修设备简单

经调查,全市约七成以上的维修点设备陈旧且残缺不全,缺少必要的维修器具和检测仪器,维修设备主要有电焊机、切割机、电砂轮和一些补胎、充气设备,一般情况下只能提供农用架子车、简单农用工具(如铁锹、镐等)和门窗的焊接、打磨、油漆以及农用车补胎充气等,没有承接和修理大中型高科技新型农机具的'能力;缺乏修理场地,路边、屋前摆摊设点较多。

2.2从业人员文化技术水平低

全市农机维修工总计1049人,高级工资格人数27人,中级工761人,初级工261人,高级工资格人数占总维修从业人员数的2.5%,且大部分人员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维修工对机械原理掌握少,缺乏必要的技术测量、故障诊断、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知识,修理中主要凭感觉和经验换件修理,维修质量难以保证,农机具返修率高、农机户投诉率高。

2.3农机维修地区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五多五少,一高一低

维修点市、县(区)多,乡村少;小规模网点多,大规模网点少;维修从业人员低素质的多,高素质人员少;服务项目上,科技含量小的传统维修多,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农机维修少;小型农机具维修多,新型、大中型农机具维修少;城镇维修点持证率高,乡镇维修点持证率低。据调查,多数维修网点以个体经营为主,一二级网点数量少,未形成维修行业强有力的拉动趋势;83%的农机维修网点取得的是三级综合农业机械维修和农业机械专项维修业务资格,多数集中在市、县及郊区。二级以上农业机械综合维修厂所共计60多个,农机维修网点区域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给农机具维修业的健康发展带来很多不利因素。

2.4农机维修质量缺乏统一标准

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农机作业标准、农机安全技术要求、农机产品质量标准等一系列农机标准,但农机维修质量标准仍然空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仅对农业机械维修资格应具备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没有涉及农机维修质量标准和规范。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农机维修质量时,找不到衡量维修质量的依据和标准,农机维修质量标准的相关规范法规亟待出台。

2.5农机维修服务监管不到位

由于多种原因,农机管理与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缺乏协调配合机制,管理环节薄弱。农机维修管理只是停留在行政许可层面上,不能依法进行动态的农机维修质量监督管理;加之农机部门管理工作经费不足,工作开展举步维艰;农机维修网点修理点量大、面广、分散,质量监督经费不足,常规执法检查不到位,致使部分维修网点出现农机具维修过程中农机配件以次充好,制假售假和坑农害农等现象经常发生。

3规范化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3.1将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农机化发展总体规划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把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摆在与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技术培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将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农机化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农机维修制度,细化相关法规,加强组织管理。

3.2加强农机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应加强农机维修人员技术培训力度,注重农机维修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技术升级。一是建议将农机维修人员培训拉入到阳光培训工程中,通过进村入户,帮助农民就地就近学习和掌握农机维修技术;二是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学习模式,提高维修人员修理技术和技能,保证农机具得到及时的修理;三是农机维修人员培训应与职业技能鉴定结合起来,同农机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联动起来,解决农机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

3.3依法制定农机维修质量行业标准

根据农机维修工作实际,应尽快制定出各类农机具的维修质量的行业细化标准,预防各种因维修质量界定不清而引起的责任纠纷,从根本上维护农机户或农机维修人员的合法权益。

3.4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规范农机维修网点管理

全市农机维修网点统一设置网点名称、级别牌匾和统一规格的灯箱式广告牌;努力促成技术资格证、工商登记证、职业资格证“三证”齐全;建立和完善农机维修网点进、销、存台账制度,零配件有合格证、有标价签、有账本;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维修档案和维修记录;明确公布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逐步加大对农机维修网点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职业资格证》和工商登记证的依法审验力度,依法取缔不法农机维修网点,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机维修市场环境;加强对农机维修网点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实现农机维修网点动态化管理。解决目前维修网点结构不合理、维修点基础设施条件差、农机维修人员以次充好,坑农害农等不规范行为。

3.5加强农机维修监管,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各级农机质量监管部门要把农机维修管理作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规范健全农机维修服务人员技术培训、技能考核、维修质量监管等管理制度,促使农机维修服务人员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开展维修服务,规范农机维修服务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农机维修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农机作业和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