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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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论读后感范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性论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人性论读后感范文

人性论读后感1

读完《人性十论》后,感受颇深。钱穆老先生以哲学的角度精辟的阐述了人生的问题。其作品剖析辩理,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阐述着自己人生哲学,旁征博引,论理深透的哲学观点给予读者以深思,发人以启迪。由于领悟差,有些语句晦涩难懂,以下是我的一些见解。

在文章的开篇,钱穆老先生谈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充分体现作者本人对人生的大彻大悟,心境上升到一定的境界。于我想来,这已大体描绘出作者的思想境界。细细的体会,在人生路上,随时可遇坎坷,荆棘遍布,困难重重,当你已努力过、追求过,不管结果是否是想要的,哪怕失败,但你心已超然,不会因失去而悔恨。因为在心理上你已经达到了,已经成功了,已领悟到人生的最高境界了。

钱穆先生阐述人生哲学从宏观到微观,由外物到内心有条不紊自然而然的引导读者。钱穆先生首先对一个具有广泛性谈论话题号读者共同探讨人生的向往,使读者明确人生的意义要有纯洁高尚的向往做衡量因素,在读者和钱穆先生共同明确统一所研讨的问题后,钱穆再一步步阐发自己的人生哲学,他了解中国人的心理,在文章开始就以《适与神》进行说理,接着就联系到每个人的切身的自由,如何处理物与人的关系,如何摆脱人生的痛苦。如何完成自我,如何获取我们的自由。在文章的最后在以道德的高度以慷慨的基调阐明道与命。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在读者脑海里留下了深刻而又清晰的印象和感知。

对于每个人,当他跨出校门,步入社会,同样也存在追求人生目的问题。而当今社会竞争压力之大,要实现追求人生又何尝是件容易的事,因而,正确摆放人的心态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人性十论》让我以正确的心态面对人生。

人性论读后感2

在拿到书之前,对休谟的人性论充满好奇和揣摩。人性是所谓明或暗、恶与善还是我能想象的那种种代表美好与邪恶的对立的词汇呢?作为人类其中一员,渺渺于浩瀚人海之中,沉浮在生老病死的人生之途,我还是止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去探寻自己的“人性”,因为人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谜团。

在这颗蓝色星球上,我看到人类几乎无所不能,令其他物种望其项背,可是人类却征服不了自己,因为我们不了解自己,古往今来多少哲学家、神学家都在竭力去探寻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们人类为什么可以征服其他物种,为什么我们看起来更加智慧,我们究竟是上帝的选民还是外星人的试验品?所以试图了解自己的方式有很多种,科学角度上有的从生理结构上去探寻,比如我们人类的大脑最发达,这决定了我们是最智慧的生物,有的从心理上去推理,比如我们人类有更复杂的神经反射系统和精神现象。而哲学家似乎力图从我们的推理演绎思想活动中推测我们观念的活动方式,来论证人类的观念和信仰来自何方。神学家干脆把思想的起源归结于上帝或神,它们是人类的先天观念,在这种先天观念的引导和驱策下我们人类才创造了这汲汲央央的灿烂文化。

休谟的书首先推翻了我之前浪漫的预期,他没有去论述人性的性质问题,比如我们关心的“人之初,性本善或性本恶的问题”,他是在讲我们的观念来自何方,我们的信仰是如何形成的。具体地说,他是个经验主义者,他认为不存在所谓的先天观念。人类的一切观念首先来自印象,而印象来自五感,及视觉、触觉、嗅觉、味觉、听觉。

就如同烹饪美味佳肴,首先有原材料、调味品,然后大厨才能做出色香味俱全的菜品。大厨就是人类大脑的推理活动,而原材料与调味品的关系就是印象和观念之间相连的那些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形成观念的最重要的一种推理关系。如果两个对象是恒常结合的,那么这两个对象之间必然存在某种共同的原因导致不断再现在我们面前的那种恒常结合的结果,据以我们在看到其中一个对象之后就会马上推移到另一个对象上,观念得以产生。而信仰是什么?是习惯!

这个结论就像一记重锤令信仰这个词汇的神秘感产生了裂缝。信仰是一种活泼而强烈的习惯,这个习惯来自一种活泼而强烈的印象。按照这种理解,信仰是完全可以改变的,只要淡化那种印象、削弱那种习惯,信仰就会变得虚弱,最终从你的脑海里坍塌。同理,信仰也完全可以靠不断地强化那种印象和习惯而得到加强。比如教育,教育是典型的靠不断强化来增强你头脑中那种观念的活泼性从而把观念变成习惯最终演化成你奉为行止的信仰。因此,教育的确是信仰的阵地,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们也就能清楚地了解,教育也有可能成为另一种驯化的工具。

休谟构思这本书的时候是18岁。我想起自己的18岁,还在看席慕容的诗,为她那500年前的回眸感动不已,自嘲地说这就是天才与普通人的区别。休谟的《人性论》因为冗长而艰辛的阅读体验而在初问世之际受到冷遇,但却的确是他的重要代表作之一,读了它你才能了解他的观点所谓的源头。

人性论读后感3

我们原以为我们总在认识世界,却忽视了我们也在被世界所认识。

对于人之认识能力,在哲学上至少存在着两个似乎对立的派别,即所谓的可知论和不可知论。可知论大概是承认“思维”与“存在”具有同一性,即“思维”存在着认识“存在”的可能性。而不可知论大概是说:“思维”不存在认识“存在”的可能性。二者看似对立,在我看来,实则不对立。相反,它们可以相互补充,共成一个体系。但也有必要将其区分开来,而这并非是因为其观点针锋相对,而是因为它们强调的点即侧重点不同。为什么是这样呢?那么,究竟我们是否存在着“思维”认识“存在”的可能性呢?

首先,我还是认为,“思维”是存在认识“存在”的可能性的,只是存在着“‘思维’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认识‘存在’以及如何认识‘存在’的问题”。不同于很多可知论的观点,虽然我认为“思维”存在认识“存在”的可能性,但同时我也认为“思维”对“存在”的认识是不彻底和不完整的,即“思维”不能完全认识“存在”。也许我们能认识事物的很多方面,但由于受认识主体(主要是人)个人或集体知识结构,认识能力,实践水平以及认识工具等主客观条件的制约,认识主体对事物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甚至是一个不断否定的过程,这就决定了我们的认识将是不彻底的和不完整的。如我们认为某属性是事物最重要或基本的要素,然而后来却发现不是;又如什么才是事物最重要或最基本的属性即本质?

它是否有一个静止的、绝对化的评判标准?所以,当我们试图承认我们能彻底、完整地认识事物时,我们便会遇到认识的有限性与标准的相对性即可变性这样的尴尬。但我们又不能说:“我们不能认识些什么。”毕竟,我能还是能认识点什么的!我们总能看见些或听见些或者理解些什么的。即我们不能说“思维”完全不能认识“存在”。那我们又是凭什么去认识的呢?我想,首先是依靠我们的感官,认识的主体人的基本感官有眼睛、耳朵、鼻子、舌头、皮肤和手脚等,相应的便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及触觉这五种基本感觉。我们日常主要便是依靠人的这些感官认识事物的存在,它是人认识事物存在的基本和最直接的方式,其认识的内容构成了人类认识的`基本内容。

其次,便是人的理性,这也是人类认识或者说意识超越其他动物的表现,人类不仅可通过感官认识事物的存在,也可以通过人类的理性认识事物的存在的基本方式和属性等。在这我们也可看出人的“感官认识能力”与“理性认识能力”是有区别的,“感官认识能力”认识的更多的是事物的“现象”及其“存在”,而“理性认识能力”意味着更多,它可以把人对事物的认识层面不断深化,可以认识到更为接近事物的本质的层面,但也无法充分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或基本属性,即我们可以无限地接近事物的“真理”,但却无法穷尽“真理”。而除人类之外的动物的认识或意识是很少甚至不存在理性的,即便有,也是不完善的,因为理性是社会化的产物。

另一方面,我有认为,不可知论即“思维”不存在认识“存在”的可能性也是可能的,它反映的实质问题也是围绕“‘思维’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认识‘存在’以及怎样认识‘存在’”展开的。我认为,“思维”不存在认识“存在”的可能性更多的是指“思维”不存在认识“存在”的“本质如“真”、“善”、“美”等,而因事物的本质是事物的根本属性和核心,对事物的存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一旦“思维”不能彻底、完整、科学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我们便不能说我们已经认识了该“存在”。依据上文所说的,因此我们可以说“‘思维’能否认识‘存在(的本质)’与‘我们怎样认识‘存在’、‘认识的有限性以及认识的标准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有关’。”

下面,我将着重通过讨论“我们怎样认识存在”这问题来为“不可知论”提供依据。我们常说“眼见为实”,然而,真的如此吗?究竟什么是“实”即什么是“真实”?眼睛看到的即使是事物非常重要的属性一定是“真实”的吗?还有,你看到的事物一定是“真实存在”的吗?是否存在“不真实”的可能?对于这些问题,我想首先借用康德先生的观点,即我们看到的事物的“真实”是我们“眼睛”等感官感知到的真实而非事物自身的真实。事实上,我们的眼睛等感官太容易欺骗我们了!

受人的生理结构和意识结构等方面的影响,我们在观察事物时,通过各种手段形成的对事物的“印象”知觉或在”印象”知觉基础上通过想象和记忆形成的某一事物的“观念”可能是模糊的或是表象的甚至错误的。另外,即使是我们形成的对事物的“印象”知觉或“观念”是比较正确的,当我们试图比较完整地表达出来时,我们会发现我们面临着表达不清或言不达意等的尴尬,首先,这是由语言的多义性和修饰性造成的,当我们看到一朵很“美”的花时,我们也许会用“美”这个形容词来概括这朵花“美”的具体表现,如花朵的体态,我们只能试图以更接近于花朵“如何美”的语言来作一个大致的勾画,而始终无法非常精确地说出这朵花是如何如何的“美”,“花”如何如何的“美”似乎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之事,它可能只存在于人的意识中火甚至就不存在。其次,人认识事物的“真实”还受到了人的理性能力制约。最后,我们并不能剔除我们在认识事物时所抱有的主观偏好,正如一句话所说的:“我们看到的只是我们想看到的”,既然我们不能剔除我们认识事物时所抱有的主观偏好,那么,我们又有什么资格说我们说认识的事物一定真实,会不会是我们认为的真实呢?我想,这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