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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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如何寫勞動仲裁申請書

仲裁申請書是仲裁法律文書,在仲裁活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申請人申請仲裁的根據,那麼,下面就由CN人才網小編手把手教你如何寫勞動仲裁申請書,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手把手教你如何寫勞動仲裁申請書

據仲裁法規定,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並提供相應的證據和證據來源。

第一,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和住址等。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寫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上述基本情況應當按申請人、被申請人的順序分別列出。

第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仲裁請求是申請人想通過仲裁達到的目的,是仲裁活動中重要內容,是仲裁申請書必須記明的法定事項。仲裁請求要力求明確具體,切忌含混不清,模稜兩可。仲裁請求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形成的事實,雙方當事人爭執的焦點,請求的依據和理由及適用的法律等。這部分內容作為仲裁申請書的核心內容,所述事實理由應當實事求是,於法有據,簡明概括。

第三,證據和證據來源。申請人提出仲裁申請應有事實依據,而申請人對自己主張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因此,在仲裁中,申請人提出的仲裁請求是否合理,所根據的事實是否存在,應當有證據加以證明,如書證、證物等。在提出證據的同時,應當提供證據的來源,以便仲裁委員會核實。如提供的是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所和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以利於仲裁委員會及時核實和調查這些證據,確定能否作為定案的證據,從而及時、公正的裁決。

一份完整的仲裁申請書除上述內容外,還要寫明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的名稱、申請仲裁的時間,並在右下方寫明申請人的姓名。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要寫明其全稱,並另行寫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由其簽名或者加蓋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公章。此外,還應註明仲裁書副本的份數,以及提交證據的名稱、份數,並將其按編號順序附於仲裁申請書後。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1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xxxx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xxx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xxxx元( xx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x5年3月x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 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 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 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 同時,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2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xxxx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寧市沿河大道35號

被申請人:xxxx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xx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

1. 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2.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x1元;

3.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xxxx元;

4. 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x4xx元;

5.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xx元;(xxxx年4月份加班費)

6.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元;

7.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 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xxxx年12月25日至xxxx年x月份社會保險費;

9. 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xxx元。

事實與理由:

xxxx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並於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xxxx年12月25日起至xxx1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xx元,支付方式:年薪中xx%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x4xx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xxx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x元,年薪中的2x%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x1xx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後,由於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於xxxx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並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xx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xxx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xx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於xxxx年x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xx年九月十八日

附:證據:

1.申請人身份證和被申請人營業執照;

2.勞動合同,調崗協議;

3.工資條複印件;

4、律師代理費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