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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测试及录取办法

1.考生申请

2020年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测试及录取办法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9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在向有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对安排有拟报考专业类所含专业招生计划的所有院校,考生均可提出申请。测试考核后,考生只能被已申请的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

2.测试考核

(1)文化素质测试。

各高职教育院校可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申请本校考生中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招生院校应对其进行文化素质测试,各招生院校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3月22日。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

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至9日,前往校际联考考点院校报名,各考点院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将提前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考生按照报名时考点院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校际联考。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所有考点院校组织的校际联考必须于2020年3月16日前完成,牵头院校负责汇总成绩并于2020年3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3.预录取

各高职教育院校要于2020年3月24日17∶00前,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并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各高职教育院校要严格依据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开展预录取工作,并须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各高职教育院校的'文史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文史类、艺术(文)类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的考生;艺术(文)或艺术(理)类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高考统考报考科类的考生,艺术类招生专业中属于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范围内的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职教育单招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报名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艺术类考生,可将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并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的预录取。

预录取阶段高职教育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

4.报到注册

各高职教育院校须于2020年4月2日17∶00前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5.正式录取备案

2020年4月6日至7日,各高职教育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录取结束后,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前有关工作。

(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各示范高职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联考成绩在参与联考的各示范高职院校间通用。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等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参照上述综合评价招生规定执行。

2020年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评价方式

(一)文化素质测试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拟参加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单独或联合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自2020年起,我省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实行校际联考(以下简称“校际联考”),由部分示范高职院校牵头组织实施。校际联考依据《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校际联考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校际联考专业目录》”,见附件)分专业类组织,各高职教育院校未列入《校际联考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得参加分类考试招生。

校际联考采取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参加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各专业类机测视频将提前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校际联考《考试说明》由各专业类校际联考牵头院校制定。所有拟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本人拟报考专业对应专业类(专业与专业类对应关系详见《校际联考专业目录》)的校际联考。专业类校际联考成绩在各高职教育院校该专业类所包含的招生专业间通用,考生取得专业类校际联考成绩后,方可参加所申请院校对应招生专业的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