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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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贈與合同模板彙編七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贈與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實用的贈與合同模板彙編七篇

贈與合同 篇1

甲方(贈與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麼、在什麼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交割,辦理什麼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贈與合同 篇2

一 贈與合同的法律特徵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給與受贈人所有,受贈人也表示接受贈與的協議。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 無償性。

2 單務性。

3 轉移贈與財產的所有權。

4 贈與是雙方的法律行為。

5 贈與為諾成合同。

二 贈與合同撤銷的分類

根據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有無法定事由,可以分為有因撤銷和無因撤銷。

1 無因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人在交付贈與標的物之前,無需任何理由而撤銷贈與。但是,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或者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或者經過公證證明的贈與合同,不適用無因撤銷。

2 有因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人在出現法律規定的特定事由時,使贈與合同的法律約束力歸於消滅的行為。根據法律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銷權:第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第二,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第三,受贈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三 贈與合同撤銷權的行使

1 撤銷權行使的主體

贈與合同的撤銷權只能由贈與人本人或者贈與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行使。贈與人當然享有獨立的.撤銷權,而贈與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只有在贈與人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而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才可以行使撤銷權。

2 撤銷權行使的條件

(1)無因撤銷的行使條件

第一,贈與合同是非經公證證明訂立的;

第二,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第三,贈與不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或道德義務性質;

第四,只能在贈與財產交付之前行使撤銷權。

(2)有因撤銷的行使條件

第一,受贈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第二,應當在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第三,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3)繼承人或監護人撤銷贈與的條件

第一,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3 撤銷權行使的法律效果

撤銷權一經行使即發生效力。因撤銷權為形成權,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贈與合同關係歸於消滅。所以,當贈與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銷權的,贈與人自可以拒絕履行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當贈與物已交付受贈人後行使撤銷權的,受贈人因失去取得贈與物的合法根據而應當返還受贈與的財產。受贈人拒絕返還的,贈與人有權請求其返還。

贈與合同 篇3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_________(寫明贈與標的物)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寫明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_________(寫明證明甲方所有權的證據名稱)

二、贈與財產的狀況:

1.名稱: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

4.價值:_________

三、贈與目的:_________

四、合同生效的條件:_________(寫明將來合同生效的條件)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當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七、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贈與合同 篇4

甲方(贈與人):XX,男,漢族,住址: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XX,女,漢族,住址: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於20xx年X月X日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為了保持家庭和睦,增進夫妻之間

的感情與信任,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協議,甲方自願將其名下所有的位

於石家莊市的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

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位於石家莊市的房產贈與給

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贈與不附加任何條件,贈與完成後該房產為乙方個人財

產。

第二條:房產狀況

1、該房產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合計平方米,產權證號

為:;

2、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3、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

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承諾此贈與協議不可撤銷,此房產在未辦理過戶之前所有權益歸乙方

所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

為無效。

第五條:在本房產符合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

理過戶手續,因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而產生的稅費由方承擔。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

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均有同等

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贈與合同 篇5

甲方:乙方:

地點:地點:

郵編:郵編:

德律風:德律風:

法定代表人(拜託代辦人):法定代表人(拜託代辦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戶:帳戶:

甲乙兩邊為聯袂互助,增進成長,滿足長處,明瞭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干法則,本著誠篤名譽,互惠互利原則,聯合兩邊實際,會商同等,特簽訂本公約,以求互助堅守:

甲乙兩邊就奉送(贈與的標的物)事件達成和談以下:

1、甲方將其掃數的(標的物)奉送給乙方,其掃數權表明為:(寫明表明甲方具有掃數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掃數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2、贈與物的交付

(寫明交付的前提,在甚麼時候、甚麼處所交付,辦理甚麼手續等等)

3、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掃數權轉移的手續,過期不辦的,視為謝絕贈與(也能夠商定別的前提)。

4、本公約自日起見效(可以寫自分證之日起見效)。

5、本公約一式兩份,兩邊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印)乙方:(簽字、蓋印)

簽約日期:年月日

贈與合同 篇6

甲方(贈與人):

乙方(受贈人):

甲乙雙方就贈送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 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_________

二、贈與財產的狀況:

1.名稱:

2.數量:

3. 邊界:

三、贈與用途:

四、合同生效的條件: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七、其他約定事項 。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贈與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贈與人:

受贈人:

第一條 贈與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和價值

1.名稱:

2.數量:

3.質量:

4.價值: 贈與的財產屬不動產的,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及狀況:

第二條 本贈與(是/否)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具體的 贈與目的是: 。如果本贈與是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則:贈與合同1. 贈與人不享有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規定的權利;

2. 贈與財產未給付之前,因贈與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贈與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對受贈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 受贈人可以在本合同生效後請求贈與人交付贈與財產。

第三條 本贈與合同(是/否)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所附義務是: 。贈與人應當在該所附義務的範圍內,對受贈人承擔贈與財產的質量上的和權利上的瑕疵擔保責任。

第四條 贈與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指贈與物的 。 贈與人應當在受贈人簽字蓋章之前明確將該瑕疵告知受贈人,故意不告知受贈人的,或者贈與人向受贈人保證贈與的財產沒有瑕疵的,因贈與財產的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贈與人應當對所造成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無需對贈與財產本身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五條 贈與財產的交付

1. 時間:

2. 地點:

3. 方式:

第六條 贈與人的權利

4. 贈與人在給付贈與財產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按照本合同第八條規定需要辦理特定手續合同才生效的,贈與人拒絕辦理該手續的行為視為撤銷贈與。

5. 贈與人在給付贈與財產之前,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自己的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拒絕履行本贈與義務。

6. 在贈與財產給付之後,贈與人在下列情形下仍可以依法撤銷贈與:(a)受贈人不履行本贈與合同第三條約定的義務的;(b)其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2條、第193條規定的情形的。

第七條 贈與人的義務和責任

1. 贈與人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一條和第五條的規定,給付贈與財產。

2.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 受贈人的權利

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請求贈與人交付贈與財產的權利。

2. 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請求贈與人承擔損害賠償義務的權利。

第九條 受贈人的義務為履行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義務。受贈人不履行此項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其已受領的贈與財產不受影響。

第十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即成立,自 生效。辦理前述手續的費用由(受贈人/ 贈與人)承擔。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贈與人、受贈人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執一份。

贈與人(章): 受贈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公證機關: (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