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

當前位置 /首頁/事務文書/贈與合同/列表

贈與合同範本與終止情況

贈與合同範本

贈與合同範本與終止情況

贈與合同

甲方(贈與人):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______(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麼、在什麼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交割,辦理什麼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______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____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月__日

贈與合同終止情況

任意撤銷

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並不是無限制的,為維護合同的嚴肅性,法律規定贈與人撤銷贈與也是有條件的、相對的。贈與人撤銷贈與應受下列限制:

1.贈與人撤銷贈與必須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

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一部分,則贈與人僅能就未轉移部分為撤銷,對已經轉移部分不得撤銷。

對於動產而言,在贈與物交付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對於不動產而言,在辦理權利轉移登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對於財產權利而言,根據法律規定轉移權利是否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在財產權利交付或辦理權利轉移登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人可撤銷的`贈與必須不是具有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

由於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使得贈與具有了重要的社會意義,若贈與人可以隨意撤銷這種贈與,則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是指基於道義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贈與,如果允許贈與人隨意撤銷這種贈與,不僅與道義不符,而且會給受贈人造成情感上的極大傷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不論當事人依何種形式訂立贈與合同,贈與人均不得撤銷該贈與。

“社會公益”的內容,按照《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規定,包括下列事項:

(1)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2)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3)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4)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福利事業。

3.贈與人撤銷贈與,僅限於沒有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此類合同中,贈與人作出贈與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說是經過法律上的慎重考慮,不存在一時衝動考慮欠周的問題,如果允許贈與人隨意撤銷這種贈與,既嚴重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也蔑視公證的嚴肅性。所以,若贈與合同已經過公證,則不得撤銷。

另外,贈與人撤銷贈與,須將其撤銷贈與的意思通知受贈人,如果贈與人不向受贈人為撤銷贈與的意思表示,不能發生撤銷贈與的法律效果。

法定撤銷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種:

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其要點在於,一是受贈人實施的是嚴重侵害行為,而不是輕微的、一般的侵害行為;二是受贈人侵害的是贈與人本人或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親友則不在此列。

二、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其要點在於:一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二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能力,而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如果受贈人沒有扶養能力或者喪失了扶養能力的,不產生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

三、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其要點在於:一是贈與合同約定了受贈人負有一定的義務;二是贈與人已將贈與的財產交付於受贈人;三是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在附義務的贈與中,受贈人應當依約定履行其所負義務。在贈與人向受贈人交付了贈與的財產後,受贈人如不依約履行其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