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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元曲必知的常識

元曲繼承了詩詞的清麗婉轉,有獨特的藝術魅力。 小編整理了學習元曲必知的常識,歡迎欣賞與借鑑。

學習元曲必知的常識

元曲大致分為兩種,一是元雜劇,一是元散曲。元散曲是詩歌,散曲包括套數(套曲、散套)、帶過曲和小令(清曲、葉兒)。套數由同一個曲調的若干曲子組成。小令只含一支曲子。元雜劇是一種把歌曲、說白、舞蹈結合起來的一種形式。元曲的興起與發展,有著複雜的原因。首先,先代的社會現實是元曲興起的基礎,元朝疆域遼闊,城市經濟繁榮,巨集大的劇場,活躍的書會和日夜不絕的觀眾,為元曲的興起奠定了基礎;其次,元代各民族文化相互交流和融化,促進元曲的形成;再次,元曲是詩歌本身的內在規律及文學傳統繼承、發展的必然結果。元曲興起並代表這一時期文學的最高成就,就其本身而言則是由於元曲確立並完善了體制形式

曲的體制具體表現為以下六個方面:

1、宮調:宮調是指中國古代音樂的調式,曲與宮調出於隋唐燕樂,南北曲常用的有五宮四調,通稱九宮或南北九宮,包括有正宮、中呂宮、南呂宮、仙呂宮、黃鐘宮(五宮)、大面調、雙調、商調、越調(四調),曲的每一個宮調都有各自的風格,或傷悲或雄壯,或纏綿或沉重。元曲中的'戲曲套數和散曲套數,是由兩支以同一宮調的不同曲牌相聯而成。

2、曲牌:俗稱“曲子”,是對各種曲調的泛稱,各有專名,如《點絳脣》、《山坡羊》等總數很多,元代北曲共335個,每一個曲牌都有一定的曲調、唱法,同時也規定了該曲的字數、句法、平仄等。據此可以填寫新曲詞,曲牌大都來自民間,一部分由詞發展而來,故曲牌名也有和詞牌名相同的,但是內容並不完全一致。此外,還有專供演奏的曲牌,但大多隻有曲調而無曲詞。

3、曲韻:元曲在押韻方面嚴守《中原音韻》十九部的要求而分平、上、去,用韻上有以下特點:平仄通押,不避重韻,一韻到底,借韻、暗韻、贅韻、失韻。

4、平仄:曲在用字的平仄上比詩詞更嚴,而特別注重每首末句的平仄。

5、對仗:曲的對仗要求比較自由,可平仄相對,也可平聲相對,即平聲對平聲,仄聲對仄聲。曲的對仗形式有“兩字對”、“首尾對”、“襯字對”等十三種,在語言的運用和詞序組合上有許多特點,主要表現在:有工對也有寬對,但寬對的現象更普遍;句中自為對;錯綜成對或倒字為對,如“忠臣不怕死,怕死不忠臣”;以俗語入對。

6、襯字:曲與詞最顯著的區別是有無襯字,有襯字的是曲,沒有襯字的是詞。所謂“襯字”指的是在曲律規定必須的字數之外所增加的字,它不受音韻、平仄、句式等曲律的限制,襯字一般用於句首。

元曲作家中留有姓名、曲作的共二百二十多人,流傳至今的作品有四千五百多首(套、部),其中小令三千八百多首(含帶過曲),套數四百七十餘套,雜劇一百六十餘部(本)。在眾多作家中,對元曲的形成作出開創性貢獻的是元好問,他生於金元戰亂之際,是名冠金元兩代詩壇的巨星。他的作品清潤疏俊,迥出時作,對元曲創作起著啟導統領、規範的作用。

元曲的發展,可以分為三個時期。

初期:元朝立國到滅南宋。這一時期元曲剛從民間的通俗俚語進入詩壇,有鮮明的通俗化口語化的特點和獷放爽朗、質樸自然的情致。作者多為北方人,其中關漢卿、馬致遠、王實甫、王小軍、白樸等人的成就最高。

中期:從元世祖至元年間到元順帝后至元年間。這一時期的元曲創作開始向文化人、專業化全面過渡,散曲成為詩壇的主要體裁。重要作家有鄭光祖、睢景臣、喬吉、張可久等。

末期:元成宗至正年間到元末。此時的散曲作家以弄曲為專業,他們講究格律詞藻,藝術上刻意求工,崇尚婉約細膩、典雅秀麗,代表作家有張養浩、徐再思等。

總之,作為“一代之文學”,元曲以其作品揭露現實的深刻以及題材的廣泛、語言的通俗、形式的活潑、風格的清新、描繪的生動、手法的多變,在中國古代文學藝苑中放射著璀璨奪目的異彩。

元曲曲譜

元曲譜及曲韻

一、本譜以元人北曲為限,分宮調排列。罕用曲牌不收或少收。

二、每一曲牌,只列正格或常用體式;不引曲文,只標字聲和韻葉。每曲略加說明。

三、北曲常多用襯字。曲牌只就正字立說。

四、北曲入派三聲,故只列平上去。上去為仄聲。字聲通用標“×”。

五、北曲平上可互用,句末葉韻字聲上可用平者標“上△(平)”,平可用上者標“平△(上)”。

六、北曲去聲特別重要,必用去聲標“去”,宜用去聲標“厶”。

七、連標三個“×××”,須平仄分配調諧,不宜連用三平、三仄。兩仄包括上去,亦須調配得當,不宜連用“上上”、“去去”。

八、韻位標“△”,可葉可不葉標“▲”,句中暗韻標“∧”。

九、標點符號分頓號“、”、逗號“,”、分號“;”、句號“。”四種。

十、本編以《北曲新譜》為依據,並參考《太和正音編》、《北詞廣正譜》、《北詞簡編》等。

十一、襯字:曲與詞最顯著的區別是有無襯字,有襯字的是曲,沒有襯字的是詞。所謂“襯字”指的是在曲律規定必須的字數之外所增加的字,它不受音韻、平仄、句式等曲律的限制,襯字一般用於句首。

十二、曲韻:元曲在押韻方面嚴守《中原音韻》十九部的要求而分平、上、去,用韻上有以下特點:平仄通押,不避重韻,一韻到底,借韻、暗韻、贅韻、失韻。

曲譜符號註釋:

平——平聲;

仄——上去聲通用;

×——聲調通用,如詞譜之“中”;

去——必須為去聲:

厶——雖為仄,即上去聲可通用,但宜用去聲;

△——押韻句;

▲——可押可不押韻句;

∧——句中須暗韻字位(“暗韻”指句中與句尾韻腳協韻的字);

上△(平)——指韻腳字雖應押上聲,也可押平聲韻;

平△(上)——指韻腳字雖應押平聲,也可押上聲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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