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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烹飪教學反思

一、中餐常用的烹飪方法

1、煎:是指用放點油不用水慢慢在鍋裡把食物煎熟。一般日常所說的煎,是指用鍋子把少量的油加熱,再把食物放進去,使其熟透。表面會稍成金黃色乃至微煳。由於加熱後,煮食油的溫度比用水煮的溫度為高,因此煎食物的時間往往需時較短。煎出來的食物味道也會比水煮的甘香可口。例如煎餃、煎豆腐、韭菜盒子、煎餅、銅鑼燒等。

2、燜與煮:燜煮都差不多兩者都是把食物稍微炒下然後放水去燜煮直到熟透有一點點水即可。

3、蒸:指把經過調味後的食品原料放在器皿中,再置入蒸籠利用蒸汽使其成熟的過程。可分為猛火蒸,中火蒸和慢火蒸三種。例如粉蒸肉、清蒸螃蟹、清蒸武昌魚、蒸水蛋等。

4、炒:炒是最廣泛使用的一種烹調方法,它主要是以油為主要導熱體,將小型原料用中旺火在較短時間內加熱成熟、調味成菜的一種烹調方法。例如番茄炒蛋、宮保雞丁、醋溜白菜、辣子雞等。

二、中餐烹飪教學反思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的工作之一就是教學,反思過去,是為了以後。那麼問題來了,反思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中餐烹飪教學反思,歡迎大家分享。

中餐烹飪教學反思1

中餐烹飪課程是烹飪專業的主幹課程,也是一門實踐性、操作性很強的應用課程。本課程以服務中山地方經濟為宗旨,以職業技能培養為目標,注重實用性和職業效能力的培養。以職業技能訓練,實習訓練與資格證考核相結合的實踐教學體系,以“工作過程”為導向的課程設計模式,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本課程教學設計特色主要有:

1、在教學內容上大膽改革,體現理論上能夠突出對能力的培養,打破教材中的章節,按照工作過程設計理論教學內容。考試與考證相結合,理論教學與考證考試靠近,畢業時考取“中式烹調中級工”職稱。

2、注重學生崗位能力的培養,以具體工作崗位設定實訓專案,並對其進一步歸納、提煉,對本專業職高學生有較強的針對性。本專業六位老師在實踐操作方面都有豐富的經驗。

3、課程核心能力突出,以烹調技法為主線,結合相關理論知識和實訓知識,強調中餐菜餚規範化操作;同時注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並將操作程式、綜合能力及菜餚設計能力培養融入整個教學過程。

目前本課程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

1、沒有自己編制的中餐烹飪教材。

2、與實訓基地企業交流較少。

3、缺乏網路教學資源

4、校企合作較少。

中餐烹飪教學反思2

烹飪是膳食的藝術,講得通俗一點就是做菜、燒菜家常菜譜。雖然在我們每天的生活中都在做菜、燒菜,但做什麼菜,各有特色;怎麼做,各有方法;做得怎樣,各有味道。話說做菜,也是要講學問的。在千年的中華傳統文化裡,說到做菜,不得不提及商朝的伊尹。據典故記載,伊尹初至殷時,為祈求神靈保佑,成湯曾特意為伊尹舉行盛大祭典,歡迎伊尹的到來。祭祀完畢之後,成湯虔誠地向伊尹請教關於“治國平天下”的`策略。

對此,伊尹並未冠冕堂皇,坐而論道,更未談高深玄妙的大道理,而是“說湯以至味”,為使自己的言說更具感染力和說服力,伊尹選擇了人世間最為平常,而自己又最為擅長的飲食烹飪來現身說法。於是就有了“負鼎俎,以滋味說湯,致於王道”的說法。民以食為天,通過品嚐人間美味,伊尹以烹飪中精妙細微的奧祕,用形象生動的比喻,深入淺出地教給了成湯許多治國之道,為湯治國提供了寶貴的經略。事物都是有共通性的,烹飪與法學也不例外。

烹飪與法學都要求具有實踐性。理性認識來源於實踐,但又對實踐活動進行指導。下廚做菜,用什麼火候,放什麼調料、何時放調料、放多少調料,何時出鍋,都需要在多次實踐中摸索總結出來。林淡秋在《馬逢伯》中說道:“小菜還是平常的小菜……但一經過這位女廚師的神手烹飪,的確有一種不平常的滋味。”是的,小菜還是那樣的小菜,但是經過多次下廚實踐,熟能生巧,慢慢領會出做菜的奧妙,做出來的菜才美味可口。

作為一種知識,法學也需要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探索和總結出來。法學是司法具體實踐的總結和昇華。脫離實踐的法學,就像是沒有放油鹽醬醋的菜,苦澀無味,會讓人產生排斥,甚至是厭惡。源於實踐的法學,才更具有生命力。近年來,司法機關建立與法學院校雙向交流機制,對於總結和提升司法實踐的理論層次,加深和促進法學研究的具體應用,實現司法實踐與法學理論研究的互動大有裨益。

烹飪(做菜)是家常便飯,法學也應該通俗易懂,成為老百姓的拿手“好菜”。在法學理論著述中,“陽春白雪”當然不可缺少,但“下里巴人”亦是不可或缺。因此,法學應該走出超塵脫俗的“象牙塔”,步入尋常百姓家,讓法理在具體生活中運用自如。作為法律人,我們不是生活在紙質的法律之上,而是生活在現實社會裡。法律本身是整個社會體系中的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法律與社會的良好執行息息相關。

因此,我們不能將法律從社會體系中剝離開來。法律人只有以社會的背景為考量,用社會常識、常理、常情,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法律,進而做出更為準確的判斷。民國時期的法學家孫曉樓說:“只有了法律學問而缺少了社會常識,那是滿腹不合時宜,不能適應時代的需要,即不能算作法律人才。”用老百姓的話,說老百姓的事,談老百姓關注的問題,講老百姓生活中的法理,應該是我們作為法律人的追求。烹飪的靈感、法學的理性都來自老百姓的生活中。好吃的菜和法學理論要用於百姓尋常生活之中,烹飪與法學都需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法學不能只是文人墨客的言說,更應該是尋常百姓口中的談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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