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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考人員守則2016

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分享的監考人員守則2016,歡迎閱讀參考。

  監考人員守則

1、監考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熟練的業務技能做好考場的`監督、檢查工作,嚴格維護考場紀律、制止違紀作弊行為,確保考試公正、順利進行。

2、監考人員考前必須參加各單位的培訓,認真學習有關考試的政策、法規,熟悉監考業務。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不得承擔監考工作。

3、監考人員在履行監考職責時必須佩帶工作證或規定標誌,嚴格遵守考試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試開始和結束時間。不將手機帶入考場。

4、監考人員在考前領取試卷時必須嚴格履行交接手續,認真核對試卷種類和數量,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考務室有關人員報告

5、監考人員應在考生入場前檢查、整理考場。

6、監考人員提前十五分鐘到達考場並組織學生入場,按考生名單順序間座安排考生入座,依據考場規則要求認真檢查每一位考生的證件是否齊全,核實證件上的照片與本人是否相符,入場完畢組織監督學生在考生名單上簽名。試卷拆封前宣講考試紀律,進行考風考紀教育。

7、考試開始的統一訊號發出時,監考人員向考生宣佈考試開始。

8、監考人員不向考生解釋任何有關試題內容的問題,對試卷印刷不清之處所提出的詢問,應當眾答覆,試題有更正時應及時當眾板書公佈。不得監守自盜,不準監外不監內,不準暗示、協助或支援考生違規違紀。

9、監考人員認真監督考生考試,制止考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不得隱瞞袒護。必須將違紀考生的情況如實填入《考場記錄單》,沒收的違紀證據,應附在考場記錄單後,並由違紀考生在作弊材料及《考場記錄單》簽署姓名。拒籤者由監考教師標註“考生拒籤”字樣及監考教師姓名。對擾亂考場秩序者可直接逐出考場,並報告考務室有關人員及時處理,並記入《考場記錄單》。

10、監考人員對考生既要嚴格執行紀律,又要耐心熱情,不要因執行紀律而影響考場正常秩序。

11、監考人員應制止非考試相關人員進入考場。

12、在考場內監考人員應集中精力,嚴肅認真,忠於職守,不得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如吸菸、閱讀報紙、談笑、睡覺、抄做試題等)。

13、考試結束,監考人員應認真檢查並整理試卷,按要求裝訂試卷後,將試卷及考試用品送各相關單位考務室並辦理交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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